电池消费税“精准滴灌”:从“普惠免税”到“有序退出”,多位专家解读新能源税收政策新逻辑
2026年7月,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部分电池消费税政策的公告》(2026年第20号)。公告明确,自2026年9月1日起,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按照2%税率征收消费税;自2027年9月1日起,上述产品税率提升至4%。光伏电池自2027年4月1日起按2%征收,自2028年4月1日起提升至4%。与此同时,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燃料电池及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在2028年底前继续免征。
这是自2015年电池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以来,时隔十余年对电池免税政策的一次系统性调整。围绕这一政策变化,多位财税专家从不同维度给出了深度解读。
一、施正文:政策调整的核心逻辑是“精准适配产业发展阶段”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在人民日报客户端发表评论指出,我国电池产业整体格局相较政策落地初期已发生根本性转变。锂离子电池在技术水准、产能体量、全球市场占有率层面均完成跨越式突破;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等新一代储能电池技术持续迭代成熟,钙钛矿电池、叠层光伏电池等前沿光电技术加速落地量产。但行业发展矛盾同步显现,不少电池细分赛道陷入低价恶性竞争泥潭,制造企业利润空间持续压缩。原有大范围免税扶持政策覆盖范围过广,已无法匹配产业现阶段发展特征。
施正文强调,适时收紧税收优惠准入标准、健全消费税抵扣机制,既是坚守税收中性原则的内在要求,也契合市场优胜劣汰运行逻辑,能够让财税扶持举措与产业发展阶段形成更好适配。电池产品及其技术创新事关国家能源结构转型、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与未来战略性产业布局,完善电池消费税政策对整个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具备关键意义。本次税制优化,清理规范了存量税收优惠政策,对技术成熟、产能饱和的电池品类恢复征税,为创新型前沿产品保留阶段性免税红利,清晰界定财税扶持的目标边界。
施正文还指出,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调整优化消费税征税范围、税率,并推进部分品目征收环节后移。今年以来,市场对消费税改革的预期显著升温。当前电池产业国际竞争力持续增强,对成熟电池品类恢复征税,有利于更好发挥消费税的调节功能,推动资源高效配置与结构优化。
二、吕锦标:分步缓冲意在引导新能源制造业“优质优价”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咨询专家吕锦标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消费税是为了调整消费结构,对特定消费品征收的一种间接税。2015年提出对化学蓄电池这些涉及耗能、污染的产品征收,但当时只涉及市场化普及很高的铅酸电池,其他锂电池等免征。在锂电池市场化普及的当下,这次列入征收4%的消费税,只对钠电池、固态电池等新型电池才免征,免征期为两年。
吕锦标特别关注政策的分步设计。他指出,这次调整设定了先从2026年9月开始征收2%,一年后再到位4%的缓冲期。对光伏电池的征收,多给了半年缓冲期,应该是考虑到行业还很困难,又刚取消了出口退税。吕锦标认为,政策主要还是引导新能源制造业不要低价竞争,应该优质优价。
三、田志伟与葛玉御:税收优惠退出是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田志伟告诉第一财经,税收优惠政策的一大任务是促进产业发展,当产业发展到一定程度,能够自我造血、生存之后,税收优惠的退出是应有之义。只有这样,才能既促进产业的发展,又能够保证不同产业在同一税制下公平竞争,还能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稳定。
田志伟进一步分析,电池是消费税的重要税目,部分污染较小、技术不是非常成熟的电池,过去实行免税是出于促进绿色电池发展的需求。但随着这些电池技术的进步,其自我造血能力的提升,部分类别电池的税收优惠逐渐退出,符合产业发展规律,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目标,也符合国家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葛玉御指出,目前电池的消费税税率一般为4%,但此前为了鼓励清洁能源电池,对太阳能电池等给予免征消费税的优惠政策。随着经济社会、产业发展、环保形势的变化,相应税收优惠政策需要进一步优化,从而分电池类别渐进式恢复征收消费税。
整体来看,此次公告扩大了电池消费税征税范围。而这也并不意外,此前国务院就有相关部署。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在部署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时称,调整优化消费税征税范围、税率,并推进部分品目征收环节后移。
四、李旭红:从“普惠免税”到“精准滴灌”的转型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在接受中国证券报采访时指出,对电池产品的消费税优惠不是完全退坡,而是更加“精准滴灌”。对于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等分步恢复征税,设置了一年的缓冲期,先按照2%税率征收,一年后再将税率恢复到4%。这样安排,有助于企业调整生产经营。对于光伏电池,政策调整进一步延后,有助于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李旭红在接受《中国经营报》采访时进一步表示,这种梯次推进的设计,兼顾了产业平稳过渡与创新扶持双重目标。政策预留明确的缓冲期,既有助于企业稳步应对成本变化,也有利于行业整体企稳向好。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从购置税减半、车船税免征取消,到此次电池消费税恢复征收,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税收优惠政策正呈现分阶段、有节奏退出的态势。这一系列政策组合,标志着新能源产业正在从“政策扶持期”步入“市场驱动期”。
五、成本传导与行业格局:专家与机构的多维分析
关于电池消费税恢复征收对产业链的影响,不同专家和机构从各自角度给出了分析。
关于成本影响:东吴证券方面测算,按2%税率计,储能电池成本提升约0.007元/Wh;按4%税率计,提升约0.014元/Wh。光大证券测算,2025年中国锂电池营收规模接近1万亿元,若按4%消费税率估算当年消费税规模在400亿元左右。按2%税率计,规模约200亿元。
关于价格传导: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李颜伟认为,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车企大概率会自己消化电池消费税增加的成本,无法转移给消费者。电池企业可能也会承担一部分成本。汽车行业分析师刘昊告诉红星资本局,市场对锂电池征收消费税一事早有预期。6月初就有消息称,相关部门已开始研讨“油电同权”的汽车税收制度改革,其中就包括新能源车用电池消费税。
关于行业格局:多家券商分析认为,消费税抬升电芯环节成本,但对动力、储能终端需求和经济性影响较小。对二三线电池厂商利润侵蚀较大,中小电芯厂传导税负的阻力较大。尾部产能出清有望加速,有利于产品结构升级和价格中枢抬升。
六、专家共识:政策导向清晰,企业需主动适配
综合多位专家的观点,可以提炼出以下共识:
第一,政策调整遵循产业发展规律。 从“扶上马”到“送一程”,税收优惠的退出是产业成熟后的必然选择。田志伟所言“当产业发展到一定程度,能够自我造血、生存之后,税收优惠的退出是应有之义”,精准概括了这一逻辑。
第二,政策设计体现“精准滴灌”思路。 李旭红强调的“不是完全退坡,而是更加‘精准滴灌’”,施正文指出的“分类管控、差异化扶持”,共同勾勒出政策的核心特征——对成熟品类恢复征税,对前沿技术继续免税。
第三,企业需主动适配税制调整。 正如施正文所建议的,广大电池企业要主动顺应税制调整,坚持创新驱动实现转型升级。要吃透政策细则,紧盯恢复征税节点,完善成本核算,合理制定价格策略。更要抓住政策导向,依托前沿电池免税机遇加大科研投入,深耕固态电池、钙钛矿电池等高端赛道。企业还要清醒认识到,免税政策带有期限,摒弃长期依靠税收红利的惰性,破除粗放发展思维,锤炼自主核心技术。
电池消费税政策的调整,是2026年新能源领域税收政策优化的延续。这种优化不是简单的“增税”或“减税”,而是基于产业发展阶段的精准施策——对成熟产业恢复常态化税制,对新兴技术继续给予支持,引导产业从“规模扩张”走向“质量提升”。对于身处新能源赛道的企业而言,政策释放的信号十分清晰:过去依靠政策红利驱动的增长模式正在让位于依靠技术创新和效率提升驱动的增长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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