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证更佳的浏览体验,请点击更新高版本浏览器

以后再说X

立施视界

税务总局发布纳税人合规开具发票正负面清单 44条内容划定“标准线”和“警戒线”

作者:何璐璐 发布时间:2026-07-09 15:32:24点击:7

2026年6月至7月,国家税务总局在规范发票管理、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优化个人所得税征管等方面密集推出多项重要举措。税务总局发布纳税人合规开具发票正负面清单,涵盖4个方面44条内容,为纳税人合规开具发票划定“标准线”和“警戒线”;税务总局等9部门联合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聚焦4个方面推出15项服务举措护航小微经营主体;成品油零售领域“交易即开票”将于11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行。

一、正负面清单发布:44条内容划定发票开具“标准线”和“警戒线”

近日,为引导纳税人合规开具发票,防范“开票经济”、虚开骗税等问题,国家税务总局结合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发布纳税人合规开具发票正负面清单,以清晰明确的条目化指引,既更好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又促进纠治循环开票、相互开票、虚增交易环节开票等“开票经济”和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据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发票是经济活动的重要基础性票据,发票开具至少应满足主体合规、交易真实、内容准确、时间合理等条件。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中发现,部分纳税人存在发票开具不合规情况,特别是在一些重点领域还存在“虚开发票、不开发票、乱开发票”等问题,严重扰乱经济税收秩序,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此次发布的正负面清单包括4个方面共44条内容,其中正面清单16条,负面清单28条。纳税人可自行对照清单判断开受票主体、生产经营业务、票面信息要素、开具时限等关键事项是否合规,比如是否存在发票信息缺项、错误、失真以及错用税率、变名开票、备注栏填写不合规等情形

负面清单对涉及“开票经济”的主要违规情形进行了一一列举,比如通过一址多户注册、集中批量注册无实际经营活动的“空壳企业”来违规开具发票,以及无合理商业目的“对开、环开”发票、虚构交易环节“空转走单”都属于违法行为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汤继强认为,税务总局通过发布正负面清单的形式,为纳税人合规开具发票划定“标准线”和“警戒线”,可以有效减少发票违规开具风险,引导企业提升自身合规经营水平,更好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许生表示,一些企业出于做大业绩、获取融资等目的,在不实质转移货物所有权情况下频繁买卖“仓单”,或通过关联企业之间“循环开票”“相互开票”,来虚增经营业绩,造成“数字繁荣”假象。此次发布的清单重点聚焦纠治“开票经济”问题,明确了相关违规“红线”,有利于遏制违规招商引资、人为做大营收等乱象,促进挤掉GDP“水分”

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依托税收大数据,加强对发票开具的动态监控和风险预警,对清单中所列的负面情形依法查处,同时持续优化办税缴费服务,提升数电发票赋额精准度和便利度

二、九部门联合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15项举措护航小微经营主体

7月初,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全国工商联,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助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

行动以“护航小微 合规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多部门协同联动推进小微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为主线,聚焦4个方面重点推出15项服务举措

在聚焦重点环节、协同发力助企纾困方面,各相关部门深化拓展专项行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借助政务服务平台、“税企面对面”、中小企业圆桌会等渠道,全方位收集小微经营主体意见建议。各级税务部门牵头建立健全专项行动常态化部门联系机制,定期联络会商推动工作衔接。各相关部门聚焦小微经营主体实际需求,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科技创新等重点事项,依法依规推动部门间需求对接、信息交换、数据共享

在聚焦重点事项、拓展服务优化体验方面,各级税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聚焦合规发展,针对政策适用、申报操作等事项,统筹整合涉及小微经营主体的惠企政策与服务举措,梳理编制合规指引。聚焦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和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优化税费优惠政策红利账单主动推送、自助查询等服务

在提升多场景办事效率方面,各级税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聚焦小微经营主体涉税涉费需求,因地制宜推进“灵活就业参保”“科技型企业创新政策扶持”“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等新一批重要事项落实落细。各地税务部门联合人社、医保部门,升级“一厅联办”服务模式,提升参保缴费等业务办理效率

在推进多要素信用增值方面,各相关部门依托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加强数据开发利用,提高小微经营主体融资便利水平。各级税务部门联合金融监管部门、银行机构进一步深化“银税互动”合作,充分发挥纳税缴费信用在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反向开票个税预缴率减半:7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6年5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2号),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公告涉及两项重要征管事项

一是反向开票个税预缴率减半。 自2026年7月1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通过“三流合一反向开票”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收购的报废产品,对“三流合一反向开票”年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不超过60万元的部分,减按0.25% 预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超过60万元的部分,仍按照0.5% 预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三流合一反向开票”是指通过将税务规则嵌入线上支付平台,直连废品回收活动信息,实现资源回收企业在线上支付平台向自然人出售者发起付款时,系统自动完成应纳税款计算、扣缴入库和预填开票,做到支付发票流、人企流、资金流“三流合一”。该模式对于资源回收企业具有次月无需再为自然人出售者代办申报、流程更为规范等优点。为鼓励更多回收企业和自然人出售者选择该模式,税务总局适当调低了预缴率

二是居民换购住房个税退税政策延续。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6年第3号)规定,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四、成品油零售“交易即开票”11月1日起全国施行

2026年6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在成品油零售领域全面推广“交易即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1号),明确自2026年11月1日起,在全国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全面推广“交易即开票”

所谓“交易即开票”,是指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完成销售成品油交易后,按照交易数据通过税务部门乐企平台即时向购买方全量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

公告要求,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应当于2026年11月1日前实现“交易即开票”。未在规定期限内全面实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税务机关严厉查处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使用非本单位收款码收款等各类规避税收监管的行为

近年来,税务部门持续加大对成品油零售领域涉税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查处的案件看,部分加油站利用加油机作弊、账外经营、隐匿销售收入等方式偷逃税款,严重扰乱国家经济税收秩序。依托“交易即开票”等新技术手段,在给消费者和开票方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有助于税务机关进一步规范成品油零售行业税收秩序

五、重点动态速览

综合近期税收领域各项动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发票管理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税务总局发布纳税人合规开具发票正负面清单,涵盖4个方面44条内容,为合规开具发票划定“标准线”和“警戒线”,聚焦纠治“开票经济”问题,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二是小微经营主体服务持续加力。 九部门联合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聚焦4个方面推出15项服务举措,涵盖加强部门协同、编制合规指引、提升办事效率、深化“银税互动”等重点事项,进一步激发小微经营主体活力。

三是个人所得税征管持续优化。 反向开票个税预缴率减半政策于7月1日起施行,60万元以下部分从0.5%降至0.25%,有效降低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预缴负担。换购住房个税退税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

四是成品油零售行业数字化征管加速推进。 成品油零售“交易即开票”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施行,依托乐企平台实现加油交易与发票开具的无缝衔接,进一步规范行业税收秩序。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8017091233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

021-56858166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