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保证更佳的浏览体验,请点击更新高版本浏览器

以后再说X

立施视界

环保税重大扩围:挥发性有机物全面纳入试点,企业绿色转型面临新挑战与新机遇

作者:何璐璐 发布时间:2026-01-12 18:08:58点击:13

2025年10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决定,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次修改的核心是为将更多挥发性有机物全面纳入环保税征收范围扫清了法律障碍,标志着我国绿色税制在精准治理大气污染、推动“双碳”目标实现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对于广大涉及VOCs排放的企业而言,这不仅意味着即将到来的直接税负变化,更是一场关于生产流程、环保治理技术与长远战略规划的深刻考验。

一、 政策核心:授权试点,开启VOCs全面征税新时代

本次修法虽未直接增加税目,但其法律授权意义重大。新增加的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环境保护需要,对直接向环境排放本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以外的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开展征收环境保护税试点工作。”

这一条款的设立,标志着环保税征收范围从过去的“税负平移”(仅覆盖原排污费征收的18种VOCs) ,转向了“主动扩围” ,为未来将目前已可检测的300多种VOCs全面纳入征税范围铺平了道路。根据授权,国务院将制定具体的试点实施办法,并需在试点施行五年内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为最终全面修法提供依据

二、 扩围背景与深远影响:瞄准PM2.5与臭氧协同防控

此次政策调整具有明确的科学和治理指向:

  1. 精准打击关键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形成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的重要前体物,对雾霾和光化学烟雾等复合型大气污染贡献显著。目前仅对18种VOCs征税,难以有效覆盖众多工业环节产生的复杂有机物,导致治理短板。全面扩围是改善空气质量、实现“十四五”蓝天保卫战目标的必然要求

  2. 完善绿色税收调节体系:环保税作为“绿色税制”的核心税种,其“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原则,是比行政命令更有效的市场经济调节手段。扩大税基将显著增强税收对环境负外部性的矫正作用,倒逼企业从源头上减少排放,或投资于未端高效治理设施。

  3. 与国际接轨并体现国情:北欧等环保先进国家早已对VOCs实施严格征税。我国采取“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试点—评估后推广”的渐进路径,既借鉴了国际经验,也充分考虑了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差异性,有利于平衡环境效益与企业承受能力

三、 哪些行业与企业将首当其冲?

根据行业排放特征,以下领域的企业应高度警惕,并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 石化与化工行业:原油加工、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合成树脂等生产过程中,VOCs产生环节多、排放量大、物质种类复杂,无疑是试点重点

  • 工业涂装与包装印刷行业:涉及大量使用涂料、油墨、稀释剂、清洗剂等,其VOCs排放是城市工业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 油品储运销行业:汽油等挥发性液体的储存、运输和销售环节,会产生大量油气挥发。

  • 家具制造、制鞋、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等其他使用有机溶剂和胶粘剂的行业。

试点工作预计将采取“分行业、分区域”逐步推进的方式,首批试点对象很可能从上述重点行业或京津冀、长三角等重点区域开始

四、 企业应对策略与行动指南

面对即将到来的政策变化,被动等待不如主动谋划。企业应立即着手开展以下工作:

  1. 开展排放源全面盘查与监测能力建设

    • 识别与核算:立即对全生产流程进行梳理,识别所有潜在的VOCs排放源(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废水处理、装卸等),建立排放源清单。

    • 监测准备:评估现有监测能力。未来税务征管将高度依赖准确监测数据。企业需根据可能出台的试点办法要求,提前规划安装或升级符合规范的自动监测设备,或与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建立合作,确保排放量数据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

  2. 评估与升级污染治理技术

    • 技术比选:对现行的VOCs治理技术(如吸附、焚烧、催化氧化、生物处理等)进行评估,核算其在不同税负情景下的成本效益。

    • 源头替代:积极研究和采用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水性涂料、粉末涂料等清洁原料,从源头实现减污降税,这是成本最优的长期策略。

  3. 加强内部管理与合规准备

    • 部门协同:推动环保部门与财务、采购、生产部门的深度协同。财务部门需开始进行税负测算;采购部门需评估更换原辅料的可行性;生产部门需优化操作规范减少无组织排放。

    • 台账管理:严格按照规范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原辅料使用量、产品产量、污染设施运行、监测数据等信息,这些将是未来纳税申报和税务核查的核心依据

  4. 密切关注政策动态,善用专业服务

    • 跟踪细则:密切关注国务院即将出台的试点实施办法,明确具体的征税范围(物质种类)、税额幅度(可能实行地区差异化)、排放量核定方法(监测法、系数法等)以及可能的税收优惠(如深度治理减排的激励)

    • 寻求支持:鉴于环保税专业性强且横跨环保技术与税务财务两个领域,建议在排放盘查、技术升级方案评估、税负测算及合规申报等方面,积极寻求专业环保咨询机构和税务师事务所的支持。

五、 结语

环保税对VOCs的全面扩围,是我国环境治理从“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向“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的生动体现。对于企业,这既是必须履行的法定责任和即将增加的成本项,更是驱动技术革新、淘汰落后产能、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的战略机遇。那些能够率先行动、将环保合规内化为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必将在未来的市场洗牌和绿色发展浪潮中占据主动。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8017091233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公司电话

400-1020-535

二维码
线